为实现木材经营管理“山上管严,山下放活”目标,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锦屏县结合工作实际,特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木材经营管理。
一、规范林木采伐作业设计。除林农申请自用材采伐外,凡申请林木采伐的必须委托第三方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承担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单位,应当具有丁级以上调查作业设计资质,调查设计费用的收取由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二、严格采伐证照办理流程。采伐申请人除按现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木材购销合同》并完成木材交易税收。木材交易计税标准按上年度原木销售平均价格及税率计算征收。
三、加强自用材源监督管理。林农采伐自有林木的木材用于自建房等非经营性用途的不缴纳税费,但严禁进入流通领域,严禁市场交易。自用材采伐实行一年一申请,蓄积每次限量在10立方米以下,由乡镇林业站现场核实并办理采伐证。
四、全面放开木材经营流通。取消原木出境限制,任何单位或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的木材,均可办理木材运输手续出境销售。
五、严格税收核算申报制度。木材经营企业要严格实行建账管理,准确核算盈亏,如实申报纳税。如申报不实,由县税务部门根据资源利用情况进行核算,并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六、加强木材经营协作机制。县工信商务、生态环境、林业、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应成立联合稽查工作组,加强信息沟通、对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纳税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按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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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木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