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连续9天治愈出院超2千
从2月24日至3月3日,湖北省当日新增治愈出院人数分别为2116人(24日)、2058人(25日)、2288人(26日)、3203人(27日)、2492人(28日)、2292人(29日)、2570人(1日)、2410人(2日)、2389人(3日)。截至3月3日24时,湖北累计治愈出院38556例。继续加油!
第七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公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完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第七版方案明确,由于在粪便和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湖北除武汉重症病例治愈率达76.8%
4号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通报了最新疫情情况。
3月3日,除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新增确诊病例4例,新增疑似病例91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重症病例减少29例。从确诊病例治愈率看,截至3月3日,武汉为50.2%,湖北除武汉为76.8%,其他省份为87.3%,均连续19日上升。下一步,要切实巩固前期救治成果,不断完善治疗方案,坚持中西医结合,加强对重型、危重型患者的密切监测和整体护理,不断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武汉将分批分步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涂远超表示,在严防严控基础上,重点保障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孕产妇儿童等急需的医疗需求,指定首批重点医院转为提供综合性医疗服务。后期根据防控实际,逐步缩减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有序关停方舱医院,分批分步逐步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27省区市新增病例为0
2日0-24时,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新增确诊病例为0。2日8时-3日8时,陕西新增确诊病例为0;1日20时-2日20时,甘肃新增确诊病例为0;2日7时-3日8时,内蒙古新增确诊病例为0。
政策扶持
财政部: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达1087.5亿元
财政部明确了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兜底,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的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后由就医地来制定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中央财政酌情给予补助。
截至3月2日,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已经达到1087.5亿元,现在看来医疗费用的保障比较充足,人民群众不会因为医疗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
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1周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全国总工会:企业应按正常标准向在家上班的职工发放工资
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监督企业履行依法隔离期、医疗期职工工资支付义务,对于企业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常见病、慢性病网上复诊医保可报销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仅需负担自付部分。
文化和旅游部:加强疫情期间导游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各地要加强疫情期间导游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依法落实导游人员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在疫情期间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提前解除与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
工信部:重点疫区外汽车行业基本复工复产
4日,工信部公布,截至3月3日24时,16家重点整车集团主要生产基地开工率已达84.1%,员工复岗率达到66.5%,除重点疫区外,汽车行业企业基本实现复工复产。全国11家负压救护车重点企业已组织生产负压救护车1847辆,运抵湖北690辆,全部投入抗击疫情一线使用。
新冠肺炎被纳入上海工会互助保障大病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得志表示,市总工会已在全国率先将感染新冠肺炎纳入上海工会互助保障大病范畴,目前已有25名确诊感染的职工在第一时间获得了保障金。
下一步,各级工会将对低收入职工群体受疫情影响情况进行摸排,及时将困难职工家庭纳入帮扶范围,按规定给予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和医疗救助。
企业恢复
哈尔滨新区21条措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
近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制定《关于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推出鼓励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支持企业为疫情防控多做贡献、多渠道减少企业疫情防控损失、全力增强复工复产的要素保障、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5个方面21条措施。
从3月1日起至疫情结束期间,将着力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分区分级分类方式,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江苏淮安农商银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峻的防控形势,淮安农商银行党委细化防控举措,全力做好联防联控,保障农村金融服务。
疫情防控中,淮安农商银行爱心捐赠驰援抗疫一线,坚守服务“三农”、精准帮扶融资纾困,通过安排15亿元复工复产专项贷款,打通绿色通道,降低融资利率,推行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淮商易贷转贷,开发“战疫情——致敬最美逆行者”专属定制金融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帮助企业化解风险、渡过难关。
吉林:出台10项措施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防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帮助各类企业安全有序恢复生产,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安全防范工作,3月1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10项措施》。
德州市出台“担十条”支持疫情防控和中小企业发展
日前,德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疫情防控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鼓励引导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增信作用,帮助企业缓解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担十条”要求,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实行逆周期操作,放大担保倍数,扩大担保业务规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上半年小微企业在保责任余额同比增速力争不低于50%。力争到2022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达到净资产的5倍以上,撬动更多的银行贷款投向中小企业。
河北出台措施 助力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3月2日,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从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着力降低企业成本、着力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扶持等四个方面出台19项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精准稳妥复工复产,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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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亿欧